
分享 | 2024-03-14
各镇(乡)、街道发展服务办和望春工业园区经济发展科: 为进一步增强企业自主创新能力,推进信息化与工业化深度融合,经研究,决定开展2023年度海曙区两化融合项目补助申报。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条件 1、海曙区内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且符合国家、省、市、区产业发展政策的工业企业; 2、企业生产经营良好,管理规范,具有健全的财务管理制度和会计核算...
查看全文分享 | 2024-03-13
各有关企业: 为做好2023年度享受先进制造业企业增值税加计抵减政策的企业名单制定工作,根据工信部办公厅《关于2023年度享受增值税加计抵减政策的先进制造业企业名单制定工作的通知》要求,在前期申报基础上,我局继续组织尚未申报的企业申报2023年度享受先进制造业企业增值税加计抵减政策。 请符合申报条件的企业,于2024年3月31日前在“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工作网”提交...
查看全文分享 | 2024-03-12
各镇(街道)、工业园区发展服务办,有关企业: 为深入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加强创新主体培育,根据《鄞州区企业创新成长专项资金使用管理办法》(鄞科〔2023〕35号)规定,现组织开展2024年度第一批鄞州区高新技术苗子企业申报工作,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主要条件 (一)企业申请时须为在鄞州区注册成立一年以上的居民企业,2008年至今未被认定过高新技术企业,...
查看全文分享 | 2024-03-09
各有关单位: 根据《宁波市奉化区推进制造业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意见》和《宁波市奉化区制造业创新发展的若干意见》(奉党办〔2021〕37号)、《宁波市奉化区制造业高质量发展和制造业创新发展的若干意见实施细则(区市场监管局)》(奉市监综〔2021〕56号)文件精神和奉化区人民政府常务会议纪要(区府办〔2024〕3号)会议精神,现就开展奉化区2024年度第二批知识产权专项资金...
查看全文分享 | 2024-03-06
各区(县、市)、开发区支援合作部门,各异地宁波商会,宁波市有关商(协)会: 根据《宁波市参与西部开发、振兴东北、中部崛起以及对口地区合作考评奖励资金管理办法》(甬合作〔2021〕18号,以下简称《资金管理办法》),为做好2023年度我市参与西部开发、振兴东北、中部崛起以及对口地区合作考评奖励资金兑现工作,现就申报工作通知如下: 一、申报对象 宁波市参与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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