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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关于申报2023年度区级工业技术改造资金的通知

    分享 | 2024-07-05

    各街道、功能区、各企业: 按照《关于印发北仑区(开发区)促进产业高质量发展扶持办法的通知》(仑政〔2022〕24号)文件要求,现就组织申报2023年度区级工业技术改造资金有关事项通知见附件: 区经信局联系人:曹艾枫,联系电话:89384563。 附件:关于申报2023年度区级工业技术改造资金的通知.pdf 宁波市北仑区经济和信息化局 2024年7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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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关于申报2023年度区级工业技术改造资金的通知

    发表日期:2024/07/05 13:06:58 浏览次数: 1,255

    各街道、功能区、各企业:

    按照《关于印发北仑区(开发区)促进产业高质量发展扶持办法的通知》(仑政〔2022〕24号)文件要求,现就组织申报2023年度区级工业技术改造资金有关事项通知见附件:

    区经信局联系人:曹艾枫,联系电话:89384563。

    附件:图片关于申报2023年度区级工业技术改造资金的通知.pdf

    宁波市北仑区经济和信息化局

    2024年7月1日

  • 关于开展2024年上半年知识产权保险保费补助申报工作的通知

    分享 | 2024-07-03

    各区(县、市)市场监管局、功能区分局,各有关单位: 为做好宁波市2024年上半年知识产权保险保费补助工作,根据《宁波市知识产权战略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甬市监知运〔2022〕250号)有关规定,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对象 1.本市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等相关单位,以及具有本市户籍或者居住证的个人。 2.申报单位近三年经营规范,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发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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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关于开展2024年上半年知识产权保险保费补助申报工作的通知

    发表日期:2024/07/03 13:00:52 浏览次数: 1,306

    各区(县、市)市场监管局、功能区分局,各有关单位:

    为做好宁波市2024年上半年知识产权保险保费补助工作,根据《宁波市知识产权战略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甬市监知运〔2022〕250号)有关规定,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对象

    1.本市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等相关单位,以及具有本市户籍或者居住证的个人。

    2.申报单位近三年经营规范,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发生,未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和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3.申报单位在近三年中,没有恶意侵犯他人知识产权,无非正常知识产权申请(注册、代理)或已整改到位。

    4.严重失信单位和个人、被列入破产清算、已吊销或注销名单的“僵尸企业”不得享受补助或奖励。

    二、资金支持范围及要求

    (一)支持保险机构探索开发知识产权保险创新产品,对当年度获得宁波市重大保险创新项目立项批复的,给予项目牵头单位一次性最高不超过30万元的奖励。

    申报材料:

    1.申请表;

    2.《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

    3.2024年度宁波市重大保险创新项目立项批复文件;

    4.其他证明材料。

    (二)支持推广知识产权海外侵权责任系列保险——知识产权海外侵权责任保险、知识产权海外纠纷法律费用保险、境外展会知识产权纠纷法律费用保险(政府组织的海外参展企业)、知识产权转化费用损失保险、知识产权质押融资保证保险和PCT国际专利申请费用补偿保险,每年给予每家投保单位(或个人)最高不超过保费80%的补助(保险机构提供投保单位(或个人)已支付20%及以上保费的发票、支付凭证等相关材料,统一申请补助);其他知识产权(包括商业秘密)险种每年按最高不超过保费的50%给予补助(保险机构提供投保单位(或个人)已支付50%及以上保费的发票、支付凭证等相关材料,统一申请补助),每家单位(或个人)当年度累计补助金额最高不超过20万元。

    申报材料:

    1.申请表;

    2.《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

    3.经审批备案的保险条款复印件(加盖公章);

    4.2023年12月1日至2024年6月30日知识产权保险产品补助项目清单(加盖公章);

    5.知识产权保险保单复印件(加盖公章);

    6.企业投保单及发票、支付凭证复印件(加盖公章);
    7.其他证明材料。

    三、申报流程

    申报单位提交申报材料,纸质申报材料一式三份,按顺序装订成册,同时扫描成PDF格式电子材料,于2024年7月15日前提交至宁波市知识产权保险运营服务中心,逾期将不予受理。联系人:杜老师,18958380934。市市场监管局组织专家评审,确定补助金额,并将审核情况进行公示。

    四、申报要求

    申报单位对申报项目及申报资料的真实性、合法性和可行性负责。对弄虚作假骗取专项资金的单位和个人,一经查实,将取消资金补助或奖励资格,按原渠道收回资金,5年内不予受理该单位和个人资金补助或奖励的申请,并向社会公告。

    五、其他事项

    对于已经获得宁波市知识产权运营体系建设重点城市、服务业发展(专利转化专项计划)资金等中央财政资金支持的项目,以及获得知识产权专项资金支持的项目,不再重复给予资金支持。

    附件:1.图片宁波市知识产权战略专项资金申请表.docx

                  2.图片知识产权保险产品补助项目清单.docx

    宁波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4年6月28日

  • 关于认定2024年度第一批宁波市企业工程技术中心名单的通知

    分享 | 2024-06-13

    各有关单位: 根据《宁波市北仑区(开发区)企业工程技术中心认定管理办法(2021年修订)》(仑科〔2021〕14号)文件要求,经企业自愿申报和归口管理部门推荐,区科技局会同区发改局、经信局和财政局进行联审,现认定宁波市北仑区(开发区)浙江乘鹰高性能胶黏剂工程技术中心等35家企业工程技术中心(具体名单见附件)为2024年度第一批宁波市北仑区(开发区)企业工程技术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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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关于认定2024年度第一批宁波市企业工程技术中心名单的通知

    发表日期:2024/06/13 13:23:20 浏览次数: 1,124

    各有关单位:

    根据《宁波市北仑区(开发区)企业工程技术中心认定管理办法(2021年修订)》(仑科〔2021〕14号)文件要求,经企业自愿申报和归口管理部门推荐,区科技局会同区发改局、经信局和财政局进行联审,现认定宁波市北仑区(开发区)浙江乘鹰高性能胶黏剂工程技术中心等35家企业工程技术中心(具体名单见附件)为2024年度第一批宁波市北仑区(开发区)企业工程技术中心。

    望上述35家企业工程技术中心进一步建立健全规章制度,加快中心的团队建设和人才培养,积极开展技术创新活动,为科技成果转化发挥积极的作用。

    附件:图片关于认定2024年度第一批宁波市北仑区(开发区)企业工程技术中心名单的通知.pdf

    宁波市北仑区科学技术局

    2024年6月5日

  • 关于开展2023年度企业研发投入后补助正式申报工作的通知

    分享 | 2024-05-22

    各有关单位: 根据《宁波市奉化区推进制造业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意见》相关规定,经研究,决定组织开展2023年度奉化区企业研发投入后补助正式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明确如下: 一、规上企业首次开展研发活动奖补 (一)申报对象及条件 2023年度首次开展研发投入且占当年销售收入比例达3%以上的规模以上企业。 (二)数据来源及奖补计算方式 研发投入数据暂以企业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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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关于开展2023年度企业研发投入后补助正式申报工作的通知

    发表日期:2024/05/22 13:08:40 浏览次数: 1,463

    各有关单位:

    根据《宁波市奉化区推进制造业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意见》相关规定,经研究,决定组织开展2023年度奉化区企业研发投入后补助正式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明确如下:

    一、规上企业首次开展研发活动奖补

    (一)申报对象及条件

    2023年度首次开展研发投入且占当年销售收入比例达3%以上的规模以上企业。

    (二)数据来源及奖补计算方式

    研发投入数据暂以企业承诺书金额为准,最终以税务部门“研发费用加计扣除优惠明细表(A107012)”第45栏“允许扣除的研发费用合计”金额为准。奖补计算方式:按当年研发费用投入总额的10%给予补助,最高不超过50万,低于1万元的不予补助。

    (三)申报需提交资料

    1、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

    2、2023年度财务报表、规模以上企业“科技统计107-2表”;

    3、2023年度研发费用加计扣除优惠明细表(A107012)。

    (四)申报方式和流程:

    企业登陆奉化区惠企、人才政策兑现“一键通”(https://hqpt.fh.gov.cn/app),法人注册→在线登录→选择项目→根据项目申报指南在线填写并提交《奉化区首次开展研发创新活动投入奖补申请表》,并将申报需提交资料加盖单位公章后形成一个文档以PDF格式上传至附件栏。

    二、规上企业研发投入增长10%以上部分奖补

    (一)申报对象及条件

    申报对象为奉化区域内规模以上企业,申报企业必须同时具备以下三个条件:

    1、2023年度研发费用投入达到100万元以上;

    2、2023年度研发费用投入占销售收入比例达3%以上;

    3、2023年度研发费用投入比2022年度增长10%以上。

    (二)数据来源及奖补计算方式

    研发费用数据以2022、2023年度税务部门“研发费用加计扣除优惠明细表(A107012)”第45栏“允许扣除的研发费用合计”金额为准。奖补计算方式:比上年增长10%以上的部分给予10%的补助,最高不超过50万元,低于1万元的不予补助。

    (三)申报需提交资料

    1、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

    2、2022、2023两个年度的财务报表、“科技统计107-2表”;

    3、2022、2023两个年度研发费用加计扣除优惠明细表(A107012)。

    (四)申报方式和流程:

    企业登陆奉化区惠企、人才政策兑现“一键通”(https://hqpt.fh.gov.cn/app),法人注册→在线登录→选择项目→根据项目申报指南在线填写并提交《奉化区规上企业研发创新活动投入增长奖补申请表》,并将申报需提交资料加盖单位公章后形成一个文档以PDF格式上传至附件栏。

    三、有关说明

    1、规上企业首次开展研发活动奖补,不在附件内申报名单的企业,符合申报条件的企业可同时申报。

    2、本次申报在二月份下发的“关于开展2023年度奉化区企业研发投入后补助申报工作的通知”的基础上进行,二月份已申报的单位待科技局回退后按本次申报通知要求重新申报提交,区科技局在审核补助额度时将扣除已预拨部分金额,并按多退少补的原则执行。二月份未申报首次开展研发活动的单位请严格按通知要求选择“2023年度首次研发投入补充申报”进行补报;二月份未申报规上企业研发投入增长10%以上部分奖补的单位请在“2024年第一批规上企业研发投入增长10%以上部分奖补”进行补报。

    3、所有附件资料必须以PDF格式形成一个文档。

    4、本次申报只需网上填报相关数据和上传附件资料,无需递交纸质资料。申报截止日期:2024年6月10日。

    联系人:毛杏忠电话:89285307

    附件:图片2023年度规上企业首次开展研发活动奖补申报名单.docx

    宁波市奉化区科学技术局

    2024年5月20日

  • 关于2024年度第一批宁波市“专精特新”中小企业拟公布名单的公示

    分享 | 2024-05-14

    根据《宁波市优质中小企业梯度培育管理实施细则(暂行)》(甬经信中小〔2022〕124号)和《关于组织开展2024年度第一批宁波市“专精特新”中小企业申报认定工作的通知》(甬经信中小〔2024〕36号)要求,经企业自主申报,属地区(县、市)、管委会经信部门初审推荐、市级审核等程序,现将拟公布的2024年度第一批宁波市“专精特新”中小企业名单予以公示。如有异议,请反馈宁波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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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关于2024年度第一批宁波市“专精特新”中小企业拟公布名单的公示

    发表日期:2024/05/14 16:15:23 浏览次数: 1,225

    根据《宁波市优质中小企业梯度培育管理实施细则(暂行)》(甬经信中小〔2022〕124号)和《关于组织开展2024年度第一批宁波市“专精特新”中小企业申报认定工作的通知》(甬经信中小〔2024〕36号)要求,经企业自主申报,属地区(县、市)、管委会经信部门初审推荐、市级审核等程序,现将拟公布的2024年度第一批宁波市“专精特新”中小企业名单予以公示。如有异议,请反馈宁波市经信局,并提供相关佐证材料和联系方式,以便核实查证。

    公示时间:2024年5月11日至5月16日

    联系电话:0574-89292019,邮箱:lintai135@qq.com

    附件:2024年度第一批宁波市“专精特新”中小企业公示名单

    宁波市经济和信息化局

                                  2024年5月11日

  • 客服小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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