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分享 | 2022-07-04
各区(县、市)人力社保局、有关开发区(园区)人力社保部门,市直及部省属驻甬有关单位: 根据《关于做好2022年市级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高级研修班和专技人才知识更新工程紧缺人才培训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精神,各地、各部门(单位)积极组织开展了项目申报工作。经单位自主申报、主管部门推荐、专家评审遴选,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高级研修班(简称市级高研班)24个资...
查看全文分享 | 2022-06-17
各区(县、市)人力社保局、有关开发区(园区)人力社保部门,市直及部省属驻甬有关单位: 根据《关于做好2022年市级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高级研修班和专技人才知识更新工程紧缺人才培训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精神,各地、各部门(单位)积极组织开展了项目申报工作。经单位自主申报、主管部门推荐、专家评审遴选,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高级研修班(简称市级高研班)24个资...
查看全文分享 | 2022-03-04
各区县(市)人力社保局、有关开发区(园区)人力社保部门,各有关单位: 为进一步做好大学生就业工作,更好地发挥就业实践基地在提升大学生实践能力、实现更高质量就业等方面的作用,我局开展了2021年度宁波市大学生就业实践(示范)基地认定工作。现将有关单位名单公布如下: 一、2021年度宁波市大学生就业实践示范基地 宁波金氏实业有限公司等20家单位被认定为2...
查看全文分享 | 2022-02-18
各区县(市)人民政府、有关开发区(园区): 为确保《宁波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支持企业留工优工促生产的通知》(甬政办发〔2021〕73号)中留甬员工专项补贴和返岗交通补贴发放工作顺利实施和及时落地,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事项 (一)留甬员工专项补贴。对2022年1月26日至2022年2月10日期间,在我市规上工业企业、限上服务业企业(不含国有及国有控...
查看全文分享 | 2022-02-18
各区县(市)党委组织部,政府人力社保局、财政局,有关开发区(园区)管委会组织、人力社保、财政部门,市直各单位: 根据《中共浙江省委组织部 浙江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浙江省财政厅关于调整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死亡后遗属生活困难补助费等标准的通知》(浙人社发〔2021〕44号)精神,为保障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含退休、退职人员,下同)死亡后遗属和计划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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